截至7月9日,济南市许多开发商已开始在街上大张旗鼓地为其即将恢复施工的违法旧村改造楼盘进行宣传造势。市民在路口一停下车来,卖楼传单就会及时地塞进车窗。在部分人流多的地段,销售人员甚至是见人就发。
许多市民接到传单后会问一句:“你的楼能办房产证吗?”对方的回答往往含糊其辞。在此,许多业内人士提醒,违法旧村改造楼房办房产证的“死结”至今没有解开。目前从法律角度讲,市民买了此类楼房后,得不到合法权益保障,特别是遇到拆迁时,有可能拿不到有关部门发的补偿款,甚至也得不到安置。
从逻辑上讲,政府放违法旧村改造一条“生路”,允许部分符合既定条件的建设单位恢复施工,那就是允许其把楼盖起来。他们盖起楼来干什么?那么一大批楼,肯定不是自己住,而是对外卖。再深一步追问下去,卖给谁?不可能全部卖给本村人,本村人住不了那么多房子,也不一定买得起。势必要卖给村外的人。这些人不是本村村民,不能享受村民待遇,也就办不了集体房产证。由于工程不合法,这些人也办不了国家住宅建设用地上的合法房产证。这就产生了一个问题,一方面市民买的房子办不了房产证,政府不鼓励市民买这种房子,甚至提醒市民不要买这种房子;一方面现行政策又允许违法旧村改造开发商盖房子。矛盾由此产生。
对此,一位房地产开发商提出了自己独到的看法。他说,鉴于我市存在大批违法旧村改造工程的事实,政府能不能从政策上稍微变通一下,改变一下处罚方式。对建设单位,重力处罚,但不要求其补齐手续。补齐手续办合法房产证的环节放在购房人身上。按各户自愿原则,根据购房人不同情况区别对待。村民办集体土地房产证,不用交土地出让金,配套费按政策享受优惠,每平方米92元。被安置的城市拆迁居民,政府无偿为其办理合法房产证。对通过市场手段购房的非村民,需要交纳土地出让金和补偿费等各种费用,然后办可以在市场上合法流通的正规房产证。愿意办的,享受合法待遇;不愿意办的,不享受合法待遇。这样,政府整治的压力会小一些,但也存在很多法律和政策上的死结。当然,以上这只是业内人士的建议,不代表官方意见。
官方意见到底是什么?违法旧改房办合法房产证的“死结”有没有可能解开?济南市的违法旧村改造整治能不能走出目前的“死胡同”,不仅开发商在等待,市民也在等待。 (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