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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供热大面积赔付:12℃以下减半征收

2008年3月27日 来源:齐鲁晚报

    25日是济南市2007—2008年采暖季的最后一天,济南市市政公用事业局发布消息,将对本采暖季供热不达标的居民用户减收采暖费。

具体的减收办法是:室温在14℃-16℃(含14℃)的,按不达标天数总热费的20%减收;室温在12℃-14℃(含12℃)的,按不达标天数总热费的30%减收;室温在12℃以下的,按不达标天数总热费的50%减收。

减收的结算方式是,对已交纳热费的居民用户,供用热双方协议,减收下一采暖季采暖费;对未交纳热费的居民用户可直接减收;对其他用热户,可由供用热双方根据供用热合同协商解决。减收结算方式本着供用双方协商一致的原则处理。

目前,济南市市政公用事业局已要求各供热企业,尽快根据采暖费减收意见制定具体操作办法并实施,给用户一个合理、满意的答复。

本采暖季,济南市部分地区,特别是东部地区多次出现因热源不足导致居民室内供热温度不达标的情况。据介绍,由于8号机组首年由发电用改为供热用,加上煤质问题,黄台电厂从1月9日出现连续性故障,整个采暖季出现大小故障100多次,东部约3万户的供热受到影响。

据透露,为解决热源不足问题,济南市今年将在东部的浆水泉、莲花山,西部的大学城、西客站建设4个热源厂。

市政公用事业局公布了供热企业的咨询电话,其中东部地区的济南黄泰热力有限公司85682888,济南开发区热力公司88914412,济南区域供热公司86911206,济南东新热电有限公司83173096、83173203。居民也可拨打12319热线、市供热办电话82595531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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