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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预登记地点电话 经适房廉租房下周预登记

2008年5月10日 来源:济南时报

    下周起,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租赁住房补贴)等保障性住房将开始预登记。

    凡参加此次预登记的家庭将拥有2008年—2009年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承租实物配租住房和领取租赁住房补贴的申请资格,未进行预登记的家庭原则上不能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承租实物配租住房和领取租赁住房补贴。

    预登记的市民必须具有市内六区城市居民户口(仍保留承包地、宅基地的除外)。另外,购买经济适用房预登记还需要具备以下条件:家庭成员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14404元(含);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7平方米(含);单身家庭除具备以上2个条件外,年龄须在35周岁(含)以上。

     申请承租实物配租住房预登记其他条件为:家庭成员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14404元(含)的无房家庭,且申请人为孤寡老人或者一、二级重度残疾人。领取租赁住房补贴预登记的其他条件为:家庭成员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 14404元(含);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低于10平方米(含)。

    凡符合条件并有意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承租实物配租住房、享受租赁住房补贴的低收入家庭,可持户口簿、家庭成员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区房管局报名登记。

    单位名称 地址 咨询电话

    历下区房管局 青后小区三区17号 86416481市中区房管局 经十一路22号 82078686槐荫区房管局 经一纬七路2号 87086036天桥区房管局 制锦市花店街6号 81912156历城区房管局 七里河路19号 88112890长清区房管局 龙泉街137号 8726159087215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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